¥。“¥”,既作为人民币的书写符号,又代表人民币的币制,还表示人民币的单位“元”。在经济往来和会计核算中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时,在金额首位之前加一个“¥”符号,既可防止在金额前填加数字,又可表明是人民币的金额数量。由于“¥”本身表示人民币的单位,所以,凡是在金额前加了“¥”符号的,金额后就不需要再加“元”字。这个符号,是由汉语拼音“yuna"的首个字母加两横组成,经济活动中,看到这个符号,读作”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