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该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次月起需按工资的二倍发放。试用期内的工资可以以正常岗位工资的80%发放,但不能无工资待遇。按你的情况可以去劳动所投诉解决。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