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岳父家家庭成员比较多,我这里试着帮你理顺、分析一下关系:
一、01年左右你购买的房产,你说“当时写的我岳父的名字”我理解为房产证上面登记的是你岳父的名字,不知道对不对?如果是的话,由于我国对于不动产的权属采取的是“登记公示主义”,所以,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就是权利人,因此,你的岳父就是你“交付了首付款和一直付按揭”的房屋的名义上的权利人;
二、你的岳父除了你的老婆之外,还至少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08年已经死亡,留下了媳妇和两个儿子,媳妇带着一个儿子改嫁,另一个跟着你的岳父,也就是说,一旦你的岳父母死亡,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至少跟着他的这个孩子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即享有他的爸爸也就是你的大(小)舅子应当继承的那一份,即对于你所主张的房产,该小孩是有继承权的;
三、你的岳母在09年死亡,也就是说,当其死亡时,她同你岳父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包括你主张权利的这个房产就已经开始发生继承法律关系,房屋的一半归你的岳父,另一半至少要分成如下几份:你岳父、跟着你岳父的那个侄子(代位继承)、你老婆。所以,目前这个房产上的权属关系不可谓不复杂;
四、你的岳父在11年再婚,房产作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与你岳父现任妻子没有任何关系,与现任妻子与前夫生的小孩之间则更加没有关系;
四、你说的5年之内不能转让是什么意思?
五、问题的关键:如何拿回本属于你的房子?如果你们家庭之间没有什么大的矛盾,我建议你请你老婆出马,作下你岳父的思想工作,然后将你的岳父及侄子告上法庭,让他们把房屋让与给你,在法院领裁判文书,再去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
六、多说一句,你最好当面去咨询下你们当地的律师,每个地方处理事情的模式一般不太一样。
如果这么担心,那就先过户吧.最多也就是交点儿税嘛.这是最简单的办法.还有办理赠与的方式.怎么办理,直接去当地房管局了解一下.
从法律上讲
那是人岳父的房子
所以你的假设不成立
办法也是不通的
可以跟你的岳父写分赠与合同,把房子赠与给你,然后你们一起去到公证处公证,如果你的岳父身体不允许,也可以找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