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结构
人格结构是由三个组成部份:原我、自我和超我这个结构的假设,是佛洛伊德对早期提出的意识,下意识和潜意识的修正。他认为这三个我是由意识和无意识活动的机制下,在Libido发展的关系中形成起来。
(1)原我(Id)
是一个最原始的无意识结构,这是由遗传的本能习得的欲望所组成,并同肉体联系著。肉体是他的能量泉源。原我是心理能量的储藏器,它是无组织的,仿佛是一团混沌的本能和一口欲望沸腾的大口锅。在原我中充满著本能,欲望的强烈冲动,力图很快的满足。倘若这种满足迟缓,个体就会感到烦优和懊脑,其结果不是这种原动力消失或弱化,而是企图满足的要求更加迫切。原我策动的力量如受到压抑,就会改变方向而转移地方。佛洛伊德指出,原我是通过两种方法来满足肉体需要的反射作用获愿望满足。反射作用—是对烦恼起源的自动反应。是依照快乐原则行事,为了避免痛苦紧张而追求快乐的行为。例如新生儿的活动,完全受生物冲动所引发,饥饿不适时就哭叫,摆动四肢,以便满足肉体需要,在这种状况下反射作用对减少紧张状态是很有效的。愿望满足— 是比较复杂。某种生物需要的缺乏,在原我中能激发起一种满足这个需要的物体或事件中的意像,从而减少与这种需要有关的紧张状态,这种现象称为初级历程。
例如:失意的人会一直想起分手的对象这种意象就是初级历程,它的出现会暂时减少需要的紧张状态。但是愿望的满足只能暂时降低紧张状态,而非真正地满足肉体上之需要。
(2) 自我(Ego)
是人格结构的表层,但也只是部份意识而已。自我处于原我和外部世 界之间,是外部世界与原我之间的居间者。人若在原我控制的社会中,危险与恐惧是难以想像的,因为原我不受管制。
自我与原我不同,它不是按满足原则来活动的,而是根据外部世界的需求来行事,并调节著外部世界与原我之间所存在的冲突。自我是尊从现实原则,藉著次级历程,及现实考验而运作。
现实原则— 与快乐原则的目的相反,它是在阻止紧张的解除,一直到发现能够满足需求的适宜对象为止。次级历程— 现实原则所经历的历程,由於原始历程是比较虚幻,而次级历程比较实在的思考,它是属於较高的智力作用。
现实考验— 藉著次级历程,自我建立一种计以满足需求,且用一些实际的行动来考验其是否能够成功,此称之为现实考验。
自我所具有的心理能量,大部份消耗在对原我的非理性冲动的压抑和排除上它建立防御线,应用各种防卫机制来对付原我。
(3)超我(Super ego)
超我是人格道德的维护者。儿童在与环境的交往中,不但发展了自我,而且还知道了什麼是对的和什麼是 错的,能够对正确和错误的作出辨别,这就是人格中的超我,与一般人的道德良心是很相似。 超我的形成较大的程度上依赖著父母的影响,所以佛洛伊德说:「在这允长的儿童时期,这个沉淀物构成了自我裏面一个特殊的机制,使父母的影响能够长期存在」。
儿童在与父母的接处中,通过心力内投或摄取机制,将父母的人格及祖先的社会道德等变成为自己的东西,正是人格中的这一结构— 超我。超我表达了人的性格特点,使人按照道德观念和各自的自我理想行事。由于超我的出现,自我的职能就变得更加复杂了,它不但要寻找满足原我需要的对象,而且还必须考虑所寻找的对象不能违背超我的价值观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结构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组成。
本我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
自我,其德文原意即是指“自己”,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寻求“本我”冲动得以满足,而同时保护整个机体不受伤害,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内化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而形成,其机能主要在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超我的特点是追求完美,所以它与本我一样是非现实的,超我大部分也是无意识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去满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
”
但如果真地想弄明白,还是要自己去看去研究,只言片语是不能理解一个大家的思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