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谈附件清单(家庭类)
注:面谈时必须附带原始文件。所有的文件都须附有英文或法文的翻译件。
请带上这份文件清单和下列物品:
你的和/或你的出席此次面谈的家属(们)的原始有效护照或旅行文件及身份证。
所有家庭成员的原始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申请人)
你的和/或你保证人的原始出生/婚配/离婚法院指令(裁决书,请愿书和离婚证明书)/宣告婚姻无效或合法分居法院指令/已故配偶的死亡证明书。(也请带上原始文件的公证书及影印件)
你的子女(们)的原始监护权法令:未满18岁的子女的监护权法令和子女的另一方家长允许子女和你移民加拿大的书面许可。(也请带上原始文件的公证书及影印件)
非随行家庭成员经确认或具有证明文件的宣言(请注意如果你的非随行家庭成员不遵守对于你这次移民的要求,你将来也许不能保证他/她(们))。请参考我们的主页:www.cic.gc.ca 以查看在Rxx之下,Rxxx(x)(x)到Rxxx(xx)的规章。我们的外交使团详情表发布在www.hongkong.gc.ca
你或你的配偶/法定伴侣(cornman不清楚是什么意思)的保证书,以保证你清楚如果你的非随行家庭成员不遵守这次移民要求的结果。
签署附加声明并公证声明(见附件)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中央人民政府发行的原始通过证明(也请带上原始文件的公证书及影印件)
你超过22岁的随行家属(们)在公认的机构接受全日志教育的原始证明。(成绩单/报告单;毕业证书;就学报告;学校正规作业/课题项目;学生合法证件或考试结果等等……)
你/你的家属(们)无再婚记录的证明。
FC-INT-Supplernem-Docs List May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