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税6万,不可以直接做借:固定资产 6万 贷:银行存款 6万,因为你是以小李的名义去开的工程票,税务局所开取的完税凭证上的抬头是小李,而不是你公司的名字,所以不好直接进入固定资产。有两种方法,一种是6万直接由你公司老板自己掏腰包,不入帐。另一种是算一下准确的税金,直接将金额开在工程票里,然后进资产科目。
至于工人工资30万元的问题,也要看具体情况。我不知道你那边的工资入成本的条件是不是一定要交以工资为基数的社保费,有的地方规定工资在税前扣除一定是已经交了社会保险费的,有的地方不一定,只要有与工人签定的合同或者是协议,税务局都是认可的。所以30万元的工资处理也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税务局只需要用工协议或者合同就可以税前列支,你可以直接进入产品成本,不过这种情况现在不多见,并且社保局万一来查社保费的时候,要补交社保费,建议你不要采纳。还有就是把30万元工资一起开票在工程票,进固定资产,这种方法可行,但是固定资产要分20年折旧,税前列支效果不明显,所以还是以劳务票的形式入帐为好。随便用哪种,最好不要直接用工资表转作资产,因为30万查出来的概率是比较高的,特别是那种每个月凭证没有几百张的小企业来说,查出来的可能是相当高的,不过查出来之后一般只是罚款,很少追究会计人员责任的。
2。福利费方面。这样子做帐毫无意义,并且这样子做的调帐的痕迹太明显了,容易造成税局的警觉,认为你公司的帐务有很大的问题,是得不偿失的。如果是内资的话,提了福利费挂在帐上不用,税务局是没意见的,因为这是税法规定可以列支的,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在纳税年度内用完,如果是外资的话,请在年底前冲销,否则会被税务局罚款,并且外资公司不需要每个月提14%的福利费,只要福利费用不超过14%就可以。现实操作中,可以跟公司管理层商量,拿一些帐外发票(指日常用品之类的)来冲帐,提取现金,走帐外经营,支付一些不好入帐的开支。
3。股东问题。这样子做法,虽然不符合会计规定,但是税务方面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有个小问题,如果贵公司的验资报告上的注册资金是包括同发100万的话,而100万没有入实收资本,少缴印花税,地税是会罚款的,如果已经交了印花税,但是分录入了其他应付款,税务局有疑问的话,可以答复分录做错了,调整一下分录,税务局没什么办法的,因为你没有少缴税。请注意这100万的股本仅仅是公司股东私人之间内部协议的,并没有体现在公司的验资报告上,才可以这样做,如果不是的话,先进其他应付款,待分红时冲减其他应付款,纳税风险很大,地税局个税专项行动时,很容易被查出来。
另外,被税务局查出来偷税,如果不是案件不是很大,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最多被罚款,不过万一出事的话,虽然第一责任人是法人代表,哪怕是有明确证据证明你是被其他人指使的,但是会计是肯定跑不掉的。我不清楚贵公司是什么性质的,不过看你描述的这些问题,我看贵公司的帐务比较乱,你一定要确定一下风险大小。当然平时主管单位的烧香拜佛是难免的,不过我认为这也是你与税务局沟通的好机会,有时一些问题拿不准时,问一下,当然有些问题是不能问的,这时你就要采取一些好的方法,比如说跟老板讲清要害,也可以让一些中介机构,税务师,或者会计师来帮你说服老板,因为这些人的说明力比你要强很多。到最后老板也不同意,你也认为风险很大时,就可以考虑跳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