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只能买房吗

2025-12-24 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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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只能买房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并非只能贷款买房,如果客户在购房、建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资金不足的话,都可以去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并非只能用来买房。如果客户是直接提取公积金使用,那除了用于购房、建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外,还可以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户也可用来支付房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用来补贴家用。若是要出境定居了;或者离/退休;又或是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解除了劳动关系;还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那也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客户带上相关材料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即可,比如用来买房的话,就需要准备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建造、翻建住房的,需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只能买房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不是只能买房,还可以用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果住房是租的,每月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并影响正常支出开销时,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补贴房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不止用于买房贷款,主要用途如下:

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三、租房。

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五、销户提取情况说明。

1、离、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七、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

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包括:

1、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2、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3、电话语音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4、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5、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查询机一般放在公积金办事大厅大堂或者银行网点。缴存人首先在查询机上刷卡,查询机会读出磁卡信息,输入查询密码即可进入查询。这里可以查询到的信息比较有,有余额,明细,状态以及贷款信息。

6、银行ATM机或网站查询。有些地方的公积金中心会与银行联合推出联名卡。这样缴存人可以直接在ATM机上通过银行卡及密码查询到自己怕公积金信息,也可以在网上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查询到自己的余额及明细。